一條法律通過
一樣吵的沸沸揚揚
公說公有理,婆說婆有理
死忠派的支持者基於不信任
絕對說對方不安好心眼
自己陣營比較有道理
筆者基本上
看來看去大家都有道理
只是筆者是站在比較正向的看法罷了
先看法條
根據中央社新聞:
http://tw.house.yahoo.com/article/aurl/d/a/090112/38/fg2.html
立法院副院長曾永權敲槌宣布博奕條款三讀通過。曾永權說:『離島建設條例增訂第10條之2條文,並將第9條至第10條之1、第13條、第16及17條條文,修正通過。』
離島博奕條款是掛在離島建設條例裡面
http://law.moj.gov.tw/Scripts/newsdetail.asp?no=1A0030121
這個網站是全國法規資料庫~我想應該夠公平公正
目前10之2條條文還沒看到
不過根據新聞及已經公佈的條文
在博奕條款通過後,離島將正式「賭博除罪化」,不受「刑法賭博罪」限制。條例明訂,為繁榮離島經濟,只要獲得當地居民公投同意過半,將可以報請中央「特許」,興建重大投資計畫中的國際觀光旅館,並在指定處所經營博奕事業。
澎湖、金門及馬祖地區之營業人,於當地銷售並交付使用之貨物或於當地
提供之勞務,免徵營業稅。
澎湖、金門及馬祖地區之營業人進口並於當地銷售之商品,免徵關稅;其
免稅項目及實施辦法,由財政部定之。 --第十條
--第十三條
為維護離島居民之生命安全及身體健康,行政院應編列預算補助在離島開
業之醫療機構,並訂定特別獎勵及輔導辦法。
對於應由離島緊急送往臺灣本島就醫之急、重症病人,其往返交通費用,
由行政院衛生署補助之。
--第十六條
為加速離島建設,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置離島建設基金,基金總額不得低於
新台幣參佰億元,基金來源如下:
一、中央政府分十年編列預算或指定財源撥入。
二、縣 (市) 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撥入。
三、基金孳息。
四、人民或團體之捐助。
五、其他收入。
離島建設基金之收支、保管及運用辦法,由行政院定之。
贊成意見:
其實對於愛賭博的人 即使不合法 他還是千方百計去賭。與其如此 不如讓它合法 可以光明正大的抽稅
http://www.lovecity.com.tw/17876
這比較偏向我的想法,這是一個需求的問題。或許有其黑暗面,但是妥善管理之下,
還是能創造大量的就業機會。帶動觀光等益處。對於環保只要政府詳加控管,應該還是能取得平衡。
可是~就是政府詳加控管這句話讓我實在不怎麼信任...可是我還是覺得這對於台灣人民而言
賭博是一個需求性的東西,端看樂透彩~運動彩這麼熱門就能窺視一二。樂透彩用紙張列印彩票也其實也是
相對不環保的阿。所以事情總是有一體兩面的嘛~
反對意見:http://www.shadowgov.tw/16662_0_is.htm
民進黨立委潘孟安也質疑,政府經濟政策把中國當救世主,竟認為賭博可以救經濟﹔
他認為,離島居民需要的是硬體建設,而非興建賭博設施來提振經濟,且在相關配套不完善、
未除罪化的效應下,會成為沒完沒了的社會問題。
鄭文燦認為,澎湖有不同的產業,觀光美食生態人文都是澎湖魅力所在,但如果蓋賭場,
有大飯店,就業人口也不一定是給澎湖人,在企業主導下,地方不一定分得到商機;生態破壞,
社會成本,增加犯罪、色情,完全都沒有配套。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0113/78/1cvi4.html
前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預估,「根本不會有任何業者去離島投資觀光賭場」,這只會淪為政策空包彈!
日前來台出席研討會、被形容為「澳門學術界賭王」的澳門大學博彩研究所所長馮家超也曾評估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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澎湖受限於電力、人力資源不足,加上十二月至二月的東北季風,恐影響飛機起降,
他認為澎湖的賭客逾半仍是來自台灣、澎湖當地;並建議初期不要發太多牌照,維持兩至三家的規模,
採取循序漸進的發展。
以上反對意見個人覺得張景森說得最有道理。但是他的疑慮還是來自於不信任。離島如果不想要博奕產業
公投不會過。如果要博奕產業,公投會過。如果商人做不起來那也是會關起來。但是至少法令上不阻止博奕產業
我承認個人沒這麼清高
賭錢如果能維生,那何樂而不為~又不搶不害人。國內外多少人靠操作股票維生?難道這就不是博奕?
澳門香港有多少人靠賭馬賭狗維生?歐洲多少人靠賭足球維生?
各大先進國家多少都有博奕產業。日本美國新加坡。全球哪裡人不賭博?
我還是覺得這是供需問題,至少開放了~後續的就是監督政府有效管理,然後讓市場機制發會作用。
至於是不是離島,關係根本不大,國民黨在本島有12個縣市長,他想拉攏的難道只有外島?
國民黨會贊成我不意外,民進黨會反對我也不意外。只是看戲的是傻子,演戲的是瘋子。
所有動作看看自己評估囉!
下一步!快讓色情除罪化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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